关于进行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7-13 来源:
关于进行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为学校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年”,按照学校党委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小组的工作指示精神,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学校上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动态开展隐患排查。针对重难点问题将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多种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学校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尝试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二、工作任务及重点内容
(一)工作任务
1.落实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学校与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负责人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负责人与部门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逐级压实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生产落实到位。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夯实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实施“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十项工程”:一是实施摸底调查工程,摸清家底建立台账;二是实施制度完善工程,修订完善危化品管理相关制度;三是实施台账完善工程,制作出入库台账,完善出入库记录;四是实施分类存放工程,按理化性质分类存放危化品;五是实施安全警示工程,配齐安全标志和信息牌;六是实施气体安全工程,为实验室安装气体监测和风机联动系统;七是实施疏散通道工程,将实验室门的开启方向变更为疏散方向(向外开);八是实施应急预案修订工程,修订完善危化品专项应急预案;九是实施库房改造工程,对危化品仓库进行改造,并到公安机关完成再备案;十是实施分类分级工程,对学校实验室进行风险辨识,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学校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自知、自查、自改”的“三自活动”。 持续推进电气火灾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布局与建设。加强对变配电场所、设备、设施和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加强可燃物清理,及时清理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突出抓好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将消防知识纳入新生军训课程,抓好新生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体验活动。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按年度进行列出排查整改台账内容:各类实验室、图书馆、师生公寓宿舍、食堂、配电室等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用电、用火隐患;各类制度和宣教方式要注重实效,有检查有考核记录,巡检常态化,分年度开展整改;加强日常防火检查、火灾防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演练等工作落实,加强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紧急状态下正确处置能力,及时修订应急处置方案,适应新情况新要求,每年开展两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每年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活动月”活动,集中对新入学学生,新入职教职工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做好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高层建筑、实验室、图书馆、档案室、食堂、公寓等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全面防范和化解学校火灾风险隐患,完成学校档案室气体灭火二期建设。
4.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常年开展驾、乘车安全教育,加强对校内师生驾驶员安全教育,人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教职工、学生教育提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黑车,自觉抵制乘坐违法运营车辆;三是加大对二级单位校外包车安全提醒,租有资质的客车,注意人员乘车、上下车安全提醒;四是加强学校车队的安全教育,定期检查;五是完善校内交通设施及标线,及时清理违停占道行为。
5.学校水、电、气、热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持续完善细化学校水、电、气、热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按规定接受水、电、气、热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老化或损毁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在水电气热运行和检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故。逐步使水电气热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继续深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逐步完善校园环境综合管理制度,加强学校道路清扫保洁,进一步实施并细化冬季扫雪铲冰责任区,每年定期开展校内广告牌、校园绿化设施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检查房屋屋面,及时清理杂物、定期对学校树木,特别是道路两旁行道树及时修剪,清除树木枯枝,防止高空坠物,消除安全隐患。按照《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华电校勤〔2020〕1号),积极宣传、动员校内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绿色生活行动,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并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6.学校建筑施工场所和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学校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全市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拆除校内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违规违法房屋。开展校内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安全规范使用地下空间。持续加强对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基建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建筑施工场所安全管理,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建筑施工场所安全管理,同时把使用安全环保材料纳入安全监管范围,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施工作业。加强在施工程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检查与施工单位是否签订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书,检查监理单位各项监理制度是否齐全、安全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安全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及参加培训考核以及建筑材料要使用安全环保产品、施工和装修现场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设立围挡,施工工地封闭管理,杜绝学生进入工地现场,确保校内施工和装修现场安全。
(二)重点内容
全校各单位要着力抓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着力整治涉及火灾防控、可燃物清理、危化品管理、挤占消防通道、遮挡挪用消防设施设备等隐患,重点内容如下。
1.各单位自行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培训演练要做好记录,建立消防安全隐患台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学院要重点对研究生工作室,实验室、机房等长时间带电运行的设备进行仔细排查并加强工作学习场所的其他安全管理。
加强电动车的消防安全治理,严禁员工在公共建筑内或室内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蓄电池充电。(牵头单位:全校各单位)
2.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化学品处置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彩钢板房、人防工程。(牵头单位: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
3.学生公寓、员工宿舍安全、电气燃气设备安全和出租商铺安全。加强“水、电、油、气、暖”设施设备的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做到定期维护保养;清理配电间、设备“井、箱、柜”内堆放的可燃物;设备间内及教学楼的地下空间严禁人员居住;及时清理校园中堆放的枯枝落叶和垃圾杂物。(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4.大学科技园所辖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牵头单位: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4.13~4.18)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工作任务及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并立即开始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二)学校检查(4.19~4.30)
保卫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校范围的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主要相关领导要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要查深查细查实,切实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推动落实可追溯、痕迹化管理。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无漏洞、全覆盖、零死角,彻底摸清本单位安全状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逐一整治。对不能及时整改和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报保卫处备案。
保卫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