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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在2020年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曾对电动车入校和行驶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但在近期检查中,发现个别电动摩托车还在校园行驶,且速度较快,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安全,确保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现再次重申如下:

一、汽油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没有脚蹬子)禁止入校和在校内行驶。

二、电动自行车(带有脚蹬子)在校内行驶必须严格遵守校内的限速规定,要礼让行人和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严禁乱停乱放。

三、电动自行车(带有脚蹬子)必须在指定地点、位置充电,严禁在室内、楼道内电动自行车充电。

请各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

保 卫 处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