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2023年寒假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3-01-02 来源:
校直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2023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 为切实做好学校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部门在寒假前要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制定预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将相关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责任人。
二、实施安全教育,加强风险防范
在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防骗、防恐、防交通事故等作为重点,杜绝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留校学生实习、求职、参加培训、网购等进行传销和诈骗;教育学生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参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
三、加强校园安全管控
1.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安排,寒假期间学校仅开放西北门和西南门作为日常进出,其它大门保持关闭。
2.各办公室、实验室房间要做到人走切断电源、水源、气源,防止违章用电、吸烟等引发的安全事故。各房间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加强现金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办公室内禁止存放大额现金。
3.凡携带重要物品离校的单位及个人要列出清单,加盖本单位公章,门岗处出示出门条,获准后方可离校。
4.后勤管理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要加大校内出租房、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5.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单位人员进校前,由监管单位带领入校单位负责人到保卫处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备案登记入校人员,未经备案允许,不得入校。未经允许,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宿舍、教学楼等区域。
四、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发现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校总值班及保卫处值班室。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启动紧急处置预案,负责的相关领导要立即赶往一线指挥处置工作,并视情况逐级上报。
五、其他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及报警电话:80793110。
保 卫 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