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新学期开学秩序安全平稳,持续营造和谐安全校园环境,现就做好开学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抓实抓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将消防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学校年度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在新学期开学之际有针对性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前期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园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查检查的通知》的有关内容,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时完成整改。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图书馆、教学楼、校医院、档案馆、配电房、水泵房等重点部位要重点排查整改。保卫处将对各单位消防工作进行随机检查。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要通过讲座、会议、微信群、“平安华电”公众号等形式和平台,组织师生员工上好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鼓励引导师生员工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环境

请各单位于2月27日(星期一)前将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交至保卫处消防科(教一楼127房间)。

人:赵风雷

联系电话:61773047

附件: 消防安全自查登记表

保卫处

2023年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