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保卫处关于做好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保障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等上级部门的通知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就寒假期间保卫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切实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各部门在寒假前要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制定预案,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将相关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责任人。

二、实施安全教育,加强风险防范

1.在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方式,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种事故和案件的发生。按照学校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恐、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事故。

2.各办公室、实验室房间要做到人走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窗户,锁好门。要加强现金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办公室内禁止存放大额现金。

3.凡携带重要物品离校的单位及个人要列出清单,加盖本单位公章,门岗处出示出门条,获准后方可离校。

4.各学院、各部门要加强留校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假期留校、住校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要严格遵守疫情期间人员外出申请、审批、备案等制度,严禁任何教职员工未经批准车载学生及其家属出入校园

5.后勤管理处、技术转移转化中心要加大校内出租房、空置房等场所和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安全管控不留死角。

6.根据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安排,学校将实行封闭管理,19日起关闭中北门和东南门,为方便学生离校返家,19日至15日早8点至晚6点中南门开放,寒假其他时间,进出校门请走西北门或西南门

三、加强进校人员和车辆管理

寒假期间,所有进校人员需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离京返校的教职工及京外来访人员一律出示近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不符合条件者禁止入校。校内居住人员未经批准不允许出校。

按照“谁引进谁主责”的原则,校外人员及车辆因公务来校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来访车辆由校内相关部门进行预约,经本单位及保卫处审批,由校门卫进行核实身份及健康信息,符合相关要求方可入校。未经预约的校外人员及车辆禁止入校。

各施工单位人员进校前,由监管单位带领入校单位负责人到保卫处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备案登记入校人员,未经备案允许,不得入校。

四、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信息反馈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校总值班及保卫处值班室。

五、户籍及交通事宜值班安排

为方便师生办理户口及交通相关事宜,保卫处户籍及综合办公室设置专项工作办公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星期

工作内容

办公地点

办公时间

120

周三

户籍

教一楼121

9:00-11:3014:00-16:00

123

周六

交通、户籍

教一楼137

9:00-11:3014:00-16:00

127

周三

户籍

教一楼121

9:00-11:3014:00-16:00

130

周六

交通、户籍

教一楼137

9:00-11:3014:00-16:00

23

周三

交通、户籍

教一楼117

9:00-11:3014:00-16:00

29

周二

交通、户籍

教一楼137

9:00-11:3014:00-16:00

219

周五

交通、户籍

教一楼137

9:00-11:3014:00-16:00

221

周日

交通、户籍

教一楼137

9:00-11:3014:00-16:00

224

周三

户籍

教一楼121

9:00-11:3014:00-16:00


户籍办公室电话:61773052,教一楼121,校保卫处24小时报警值班电话:80793110



 保 卫 处

   20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