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机动车超速及 违停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华北电力大学机动车超速及违停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的通知

华电校保〔20211

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华北电力大学机动车超速及违停行为处罚暂行办法》,经学校 2021 年第 1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 12 29

华北电力大学机动车超速及违停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进入校园内行驶、停放的所有机动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超速及违停是指在华北电力大学校园内违反限速规定行驶被固定监测设施抓拍,或违反学校规定在禁停区域停放被固定或手持监测设备设施抓拍或记录的行为。
      第四条 校园内超速及违停监测固定设施建在校内人流车流相对集中的干道上,用来抓拍超速行驶、违规停放机动车信息,手持移动监测设备主要是记录在无固定抓拍设施区域违规停放的机动车信息。
      第五条 校园内机动车限速标准为 25 公里/小时,禁停区域为消防通道、黄色网格线、马路牙子涂黄漆道路边部位及学校规定不允许停车的其他地方。
      第六条 对超速及违停车辆实行扣分制。一个自然年内,校内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中在册车辆原始积分为 12 分,违规 1 次扣1 分;校外车辆在校内违规行驶或停放的,系统将把违规信息发送至门岗,车辆离校时告知车主违规详情,并口头警告一次。有两次违规记录的校外车辆录入禁行名单。
      第七条 每辆车累计违规扣分达 12 分,自违规行为事实确认后第二天开始暂停该车入校权限,暂停期为一星期,暂停期满恢复该车 12 分。一个自然年内,第一次满 12 分,取消车辆入校权限 1 星期,之后每超一次满 12 分,车辆权限暂停期在前一次暂停时长基础上延长一星期。违规情节严重的,直接取消车辆入校权限。
      第八条 驾驶人可对违规短信内容提出书面申诉,学校接受校园内机动车超速及违停等违规行为的申诉部门为保卫处。违规信息发送之后三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诉,则视为认可违规事实。
      第九条 校内各二级单位超速及违停扣分状况将作为安全稳定考核因素之一。
      第十条 本办法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 2022 1 1 日起施行。
      华北电力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1 12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