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

标题:门卫管理制度

文章内容:

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安全保卫实际,特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一 凡进入校员的人员、车辆均应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验证、登记。

二、进入学校的人员须持有本校工作证、学生证、听课证或学校颁发的其它进入学校的有效证件。未有证件的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应在门卫值班室进行登记填写会客单。离校时将会客单交回门卫值班室。

三、新闻记者进入校园采访或外国人、港奥台人员进入学校进行公务、业务活动,均应得到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四、凡进入校园的车辆须持有保卫处颁发的车辆通行证。上级机关、地方政府或公安、交通、消防、电力、燃气等来校执行公务的车辆进入校园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校园须按指定校门、路线行驶。

五、携带大宗物品、贵重物出门一律凭有效证明或所在单位及保卫处开据的携物出门证明,否则门卫有权制止出门。

六、严禁小商贩进入校内;禁止外来车辆在大门周边停放或承揽客人。

七、 校大门开放时间为5:30-23:00,人员、车辆夜间进出校门须逐一详细进行登记。

八、门卫值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文明执勤。

九、门卫值勤人员发现可疑人员或违法犯罪分子,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及时上报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