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
时间: 2023-04-12 来源:
守护国家安全
共筑保密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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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是指按照我国《保密法》的规定,为保守国家秘密而进行的工作。我们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各级党委、党组保密委员会实施的领导和决策工作。
二是由各级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是由各级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内的保密工作机构实施的保密管理工作。
四是由具体业务工作部门承担的、渗透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我国《保密法》规定,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
初审|周思琪
审核|何明华
责任编辑|周思琪